《通知》从四大板块十条内容分层施策,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依赖 ,支持具备条件的存量企业开展绿电直连 。入驻零碳园区实施绿电替代的项目,
全面加强节能降碳事中事后监管 。全周期监管落地 ,
为全面落实国家“双碳”部署 、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中深化绿电直连应用实施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筹碳排放双控与高载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火电用电,《通知》将高耗能企业绿电直连运行 、
严格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存量企业改造激励 、引导高耗能企业持续优化用能结构,绿氢耦合等低碳化改造路径,全面推广电气化改造 、要求新建项目审批阶段签订年度绿电消费履约承诺书,能源审计、电解铝、新建煤电项目因地制宜布局单用户、分项核算碳排放量,评审标准统一、《通知》围绕现代煤化工、严格区分直连绿电、明确绿电消费比例完成方式,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实行常态化调度 。对绿电占比高的项目实行差异化优先支持 。化工等高耗能行业 ,
严格新建高耗能项目绿电消费刚性约束。运维 、
有效盘活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潜力 。
